天羽论坛--最初的回忆

标题: 关于名为"RP极差鸣人"贴子的 法学角度分析 [打印本页]

作者: 胡三刀    时间: 2005-9-3 14:40
标题: 关于名为"RP极差鸣人"贴子的 法学角度分析
物的所有权 无特殊约定 在交付时候转移
所以\"天若的某一个人\"是可以选择将标的物卖给其他人 是有权处分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承诺生效时候 合同成立且该买卖合同有效
MAXAM 可以 追究\"天若的某一个人\"的违约责任  
鸣人只有道义上的责任 无法律意义上的责任
作者: 翔空    时间: 2005-9-3 14:41
............
不怎么明白
作者: Legend    时间: 2005-9-3 14:44
法律上的解释..已经解释得好简单了.你仲唔明?
作者: 胡三刀    时间: 2005-9-3 14:44
所谓价高者得 适用于合同未成立阶段

当然所有权未转移时 也可以换买主

只是要承担违约责任
作者: 「千里走单骑」    时间: 2005-9-3 14:55
莫名………………………………
有必要解释那么科学伐?
作者: 鬼影    时间: 2005-9-3 15:06
呵呵``这个人有意思```
作者: ALLENWEI    时间: 2005-9-3 15:07
是非常有意思~~em09em09
作者: Wilder    时间: 2005-9-3 16:50
鉴定结果:楼主吃的很饱
作者: 旋涡鸣人    时间: 2005-9-3 16:53
Originally posted by 胡三刀 at 2005-9-3 02:40 PM:
物的所有权 无特殊约定 在交付时候转移
所以"天若的某一个人"是可以选择将标的物卖给其他人 是有权处分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承诺生效时候 合同成立且该买卖合同有效
MAXAM 可以 追究"天若的某 ...

分析得不过,今晚请你吃饭.[s:8][s:8]
作者: Eunsik    时间: 2005-9-3 17:42
标题: 楼主学法律的吧~~
同上~~
作者: 追星    时间: 2005-9-3 18:57
其实....我是中立的..
不会帮谁...但...这样看文..

我已经看了多次...想买东西的maxma 也说了多次...

他未说价钱...已经给人买[抢]走了~

那为何你们多次说价高者得????em03

我只是看文论~真实的..我想只有他们三位才知~

你们再去他[maxma]发的帖看看..我引用给你们看看~
作者: 世界第③酷    时间: 2005-9-3 19:02
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然后转卖他人,是违约

不过游戏里不讲究这些

因为游戏里买或卖东西有签合同的吗 [s:7]
作者: 胡三刀    时间: 2005-9-3 19:06
当事人订立合同 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除法律规定应当采取 书面形式的以外 是可以采取口头方式的
作者: 世界第③酷    时间: 2005-9-3 19:07
Originally posted by 胡三刀 at 2005-9-3 19:06:
当事人订立合同 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除法律规定应当采取 书面形式的以外 是可以采取口头方式的



法官在哪里[s:6]
作者: 战神_lin2    时间: 2005-9-3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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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战神_lin2    时间: 2005-9-3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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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追星    时间: 2005-9-3 19:08
Originally posted by 胡三刀 at 2005-9-3 07:06 PM:
当事人订立合同 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除法律规定应当采取 书面形式的以外 是可以采取口头方式的


不是说要有第三者做证吗?

但问题...好像不是这样[s:7]

好像去了dodo 姐的百法百中em03
作者: maxam    时间: 2005-9-3 19:24
Originally posted by 胡三刀 at 2005-9-3 02:40 PM:
物的所有权 无特殊约定 在交付时候转移
所以"天若的某一个人"是可以选择将标的物卖给其他人 是有权处分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承诺生效时候 合同成立且该买卖合同有效
MAXAM 可以 追究"天若的某 ...

这位朋友说话很有逻辑,在下佩服[s:12]
作者: 飄過    时间: 2005-9-3 19:25
不明白...
作者: 战神_lin2    时间: 2005-9-3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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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tkkn    时间: 2005-9-3 23:22
不知什么东东来的
作者: maxam    时间: 2005-9-3 23:33
Originally posted by 战神_lin2 at 2005-9-3 08:47 PM:

MAXMA不是MAXAM`记住哦~

对,我是MAXAM,最近发现因个叫maxma的。。。汗啊[s:7]
作者: 追星    时间: 2005-9-4 00:58
Originally posted by maxam at 2005-9-3 11:33 PM:

对,我是MAXAM,最近发现因个叫maxma的。。。汗啊[s:7]


哈哈哈~无言以对了[s:4]

只好一笑[s:4]
作者: 我行我速~    时间: 2005-9-4 09:27
你的FANS还真多!
作者: 战神_lin2    时间: 2005-9-4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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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啊勇    时间: 2005-9-5 09:11
Originally posted by 战神_lin2 at 2005-9-4 11:45 AM:

`````我不是他FANSem03[s:7]只是帮他顶下`说明下而已

原来你就是那个maxma。
作者: maxam    时间: 2005-9-5 11:56
Originally posted by 啊勇 at 2005-9-5 09:11 AM:

原来你就是那个maxma。

苹果强,这都被你看穿了[s:6]
作者: ※寂寞¢回忆※    时间: 2005-9-5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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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der    时间: 2005-9-5 14:39
简简单单的事去搞那么复杂累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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