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羽论坛--最初的回忆

标题: 有关<风声><自由><AS><失乐园>四会的PVP守则 [打印本页]

作者: 老鬼    时间: 2011-12-13 09:03
标题: 有关<风声><自由><AS><失乐园>四会的PVP守则
本帖最后由 老鬼 于 2011-12-15 07:47 编辑

前言:

子曾经曰过:要有人,所以佛祖叫上帝造了人。

子又曰:要有电脑,所以佛祖叫上帝让人创造了电脑。

子还曰:要有网络,所以人又发明了网络。

子继续曰:要有游戏,所以GRAVITY制作了RO

子不断的曰:要有私服,于是SOSO开了天羽RO

在天羽ro的世界里,大家陆续安了家,愉快的游戏着。大家也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者脑子发热或者被外星人威胁等种种因素,成立了很多工会。而风声,自由,AS则走到了一起,建立起了牢固的,深厚的,无懈可击的。。。。。。。(此处请自行填入褒义词500个)友谊。

我们一起笑过,哭过,乐过,闹过,但是,最重要的是,我们一起战斗过!并且,很有可能在几十甚至100多年前,我们的祖辈们,一起抗击过侵略者。这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不可磨灭的。

但是,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这些矛盾会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这对我们大家来说,都是不想看到的,在90年前,子曾经不小心曰过:要有党,于是,诞生了一个令我们XXXX(此处请任意填入形容词1000个)的党派。在今天,这个党派要求我们大家,要和谐。虽然大部分时间,他的话并不那么靠谱,但是这句话,我看还是相当靠谱的。尤其对于我们这些有着深厚友谊的朋友们之间。

最近,越来越多的PVP事件,已经不断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了不让这警钟成为丧钟,我建议,在同盟工会内,由三大工会管理层联合制定颁布《同盟工会PVP守则》,当然了,这只是修订版,大家可以各抒己见,争取最快速度完成这件对现阶段的我们来说,是无比重要的事情。

同盟PVP守则

一.
原则上,pvp场地内严禁主动攻击同盟工会会员。(请同盟工会所有会员,特别是新会员,进pvp前,先按一下ALT+G,看看哪些工会是自己的同盟工会,拜托了,各位,PVP本来就是惹事生非的地方,能别去就尽量别去。)

二.
如果有人违反第一条,主动攻击了同盟工会会员,被攻击者可以截图,(有条件的可以进PVP就开着录制视频,这样更有说服力)然后严禁反击!请注意,是严禁反击,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都别觉得自己有多牛b,被人杀了很不爽,请以大局为重,以同盟为重,工会利益为重,截图以后,交给自己工会的管理层人员,由工会管理层人员去对方工会交涉!如果被攻击后进行反击,甚至去会里拉场子报复,同样受到严厉处罚。

三.
PVP场地内,请勿用言语挑衅同盟工会会员,这毕竟只是个游戏,管理层的判定也会很人性化,如果有人莫名其妙率先问候对方家人或者侮辱对方人格之类的事情,那么,恭喜你,你接下来受到的一切待遇将无人为你负责。请自己承担一切后果,并且在承担后果之后,不要期待有人能给你个说法。

四.
PVP内严禁帮助敌对工会残杀同盟!如果发现,全同盟封杀,我很能理解,各位和敌对工会之间的英雄相惜的心情,也因此可能发展成朋友。但是在PVP内,请注意自己的身份。再此我提出建议如下:

1,最好是和同盟打敌对

2,如果面子扯不下,就两不相帮,别去趟浑水了。

3,如果实在想和朋友一起玩,就别开工会号去,开个人家不认识的号去,别把工会利益牵扯进去。如果谁开着同盟工会的号去帮敌对工会的场子,那么对不起,你所做的一切,同样没人对你负责。

五.
关于惩罚:

(1)
对于初次违反第一条者,将遭到罚款的处罚,处罚金10亿,罚金将交给对方工会。屡教不改者,将被开除会籍,并且同盟其他工会也不得录用。

(2)
对于初次违反第二条者,同样将遭到罚款的待遇,处罚金5亿,罚金将交给对方工会。屡教不改者,同样将被开除会籍,同盟其他工会不得录用。

(3)
对于违反第三条者,在承受了一切该承受的后果之后,还要受到会内5亿的罚款,罚金将交给对方工会。屡教不改者,同样开除会籍。

广大同盟会友们,如果有人叫你去pvp帮忙,请先问一下,是什么情况,如果是和同盟发生的纠纷,请慎重考虑,不要轻易去帮场子,否则一样严惩不贷。

毛主席曾经曰过,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所以,一切和同盟发生的纠纷,我希望大家都能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宗旨去办,不要把一件3寸大的小事,用3尺长的心态去面对,然后发展成3米长的事件,最后造成30米长的影响。这不是我们同盟之间该做的事情。

补充:关于罚金,如果攻击方会长查明此人系敌对工会潜入内部故意扰乱同盟关系,可直接踢出工会,不必缴纳罚金。

最后,希望同盟各工会之间,能继续加强合作,加强联络,把友谊进一步深化。


                                                                                                                               2011年12月11日


作者: 小鸟特工    时间: 2011-12-13 09:22
沙发。。。顶。。。
作者: 米团    时间: 2011-12-13 09:26
看完之后我觉得老鬼你有点闹.........我不知道这个规定是针对于谁的,不过老鬼你是管理风声的,如果这里的条条都是来约束风声工会的成员,我认为你这是个好帖。但是不同的工会有着不同的管理者,你所列出的这一系列规定是否能让其他公会成员也认同还是未知的事情,另外,PVP这种地方还要带入同盟关系,似乎没必要吧?组队进去不就好了?难不成同一队伍的成员还会误伤?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你这个帖子里有一些 三家联手独大PVP的意思,我觉得PVP即为玩家间切磋的地方,即使被杀也是因为技不如人,无所谓同盟与否。
仅代表个人观点,可以无视。
作者: 风声工会宣传使    时间: 2011-12-13 09:57
看完之后我觉得老鬼你有点闹.........我不知道这个规定是针对于谁的,不过老鬼你是管理风声的,如果这里的条 ...
米团 发表于 2011-12-13 09:26



   这贴也可适用于其他同盟工会  

只是老鬼他出了一个初稿意见而已
作者: 雨落星辰    时间: 2011-12-13 10:26
如果同盟之间想要切磋 事先声明即可 我们只是 希望不要出什么误会
作者: 浠浠    时间: 2011-12-13 10:38
同盟之间,如果说是纯粹的PVP,切磋无可厚非。就怕由此产生的一些矛盾,从而是矛盾愈发激烈化。。。

总之。PVP是个是非地。。
作者: littlefox    时间: 2011-12-13 10:42
要切磋,就找好切磋的人,去个没人的PVP区域切磋去;即便有人来,很少有手贱的不说话上来就杀人的吧?如果实在谈不开,登出再找个地方就是。老鬼说的好,一个巴掌拍不响,有些人进PVP本身动机不纯,矛盾自然会油然而生。
作者: 浩瀚如海    时间: 2011-12-13 10:51
这本身就是修订版,大家可以自己谈谈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一起把这个守则加以改进和完善。

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同盟之间的和谐,不要因为一些个人因素影响到工会利益。

举个例子吧,A在pvp聊天,B进去想和他开玩笑的,把他杀了,但是A不认为这是玩笑,于是就报复了,B也叫人来帮忙,于是就这样矛盾产生了。

最主要的是最后这段话:
一切和同盟发生的纠纷,我希望大家都能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宗旨去办,不要把一件3寸大的小事,用3尺长的心态去面对,然后发展成3米长的事件,最后造成30米长的影响。这不是我们同盟之间该做的事情。
作者: 浩瀚如海    时间: 2011-12-13 11:16
有人提出,如果不小心点错了,误杀了怎么办。

我的看法是,如果不小心误杀,那么马上当场道歉,并且对方接受道歉,这事也就过去了,大不了让你杀2次杀回来就是了。此事要注意的是,尽量避免口水战的发生,被误杀的人不要就牛b烘烘的直接开骂,人家本来也不是故意的,不小心失手,道个歉,给个台阶下也就行了。不要把事情又弄的不可收拾,没意思的。

其实很多事情都是这些小误会造成的,大家退一步海阔天空,说不定就成为好朋友了。
作者: 风声工会宣传使    时间: 2011-12-13 11:26
创造和谐天羽
是我们的责任
作者: stanleyallen    时间: 2011-12-13 11:32
话说有一种竞技叫战场

不懂的可以参考WOW...
作者: 老鬼    时间: 2011-12-13 12:00
看完之后我觉得老鬼你有点闹.........我不知道这个规定是针对于谁的,不过老鬼你是管理风声的,如果这里的条 ...
米团 发表于 2011-12-13 09:26



    这个守则是三个会管理层共同讨论形成的共识,并不是我们风声单独想出来。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家自觉尊守才能愉快游戏,回看一下其它工会的分裂与不团结可见一班。以我个人意见是PVP事非之地不提议多进,多点时间去涮道爬塔帮助更多新人更好!
作者: 米团    时间: 2011-12-13 12:01
话说有一种竞技叫战场

不懂的可以参考WOW...
stanleyallen 发表于 2011-12-13 11:32



    战场能打么?????
作者: 老鬼    时间: 2011-12-13 12:15
战场能打么?????
米团 发表于 2011-12-13 12:01



    战场本来就有,只不过S0S0一直不修复不能玩,强烈要求修复战场曾加娱乐
作者: 果冻C一口    时间: 2011-12-13 12:34
嘻..嘻....支持一下..
作者: 风声工会宣传使    时间: 2011-12-13 14:33
期待战场!
作者: human77    时间: 2011-12-13 15:37
看了所有条例就没看到骂人挑衅人怎么处罚,PVP本来就是自愿行为,想打就打,不想打就干别的事。别人不打发喇叭叫人家滚进来送死,别人打不过,说废物渣滓,还特地跑人家工会集合点开聊天,就差没在天朝新闻联播里放一下了。
我对于PVP的理解,你可以抱着切磋来打,你要寻仇可以去下面的练习场打,你觉得不公平也可以约战5v5.但所有一点,PVP对事不对人,打前打后请不要发喇叭。打完过去就过去了。
作者: human77    时间: 2011-12-13 15:41
JUST已经宣布停止GVG PVP了,其实从旁观者来说,当初他在论坛过激言论也让我感到不满。但实际上追随他的人未必都跟风声有仇,而某些人的举动喜欢转嫁仇恨,喜欢搞站队。就好比文革时得问问你要不要站在人民的对立面。你可以针对某个人但你不能针对所有人。
作者: bingbingikl    时间: 2011-12-13 15:47
好像你们不和同盟打 也没得可打了吧 我只是路过 要喷随便
作者: 累格    时间: 2011-12-13 15:51
PVP从来都是以乱杀人为乐得神乐当然有他自己的信条,也算一号人物,PVP随便玩,看见神乐就组队清。
作者: human77    时间: 2011-12-13 15:54
本帖最后由 human77 于 2011-12-13 15:57 编辑
PVP从来都是以乱杀人为乐得神乐当然有他自己的信条,也算一号人物,PVP随便玩,看见神乐就组队清。 ...
累格 发表于 2011-12-13 15:51
太看得起我了,话说乱杀人的四大恶人如今也在啊,哈哈哈。真相忽忽空格和我。
不过我乱杀人时,你们风声规定不准进PVP,至少开大号进来的还没有。
作者: 累格    时间: 2011-12-13 16:11
我经常开,还清过你呢。还经常清诸如你们开在里面的辅助小号呢,V点吃为你服务的ab,不过主要不是清你们,清的是某人,不点名了。
作者: 果冻C一口    时间: 2011-12-13 16:50
没看错的话.写的是风声,AS,自由会的工会之间PVP的问题吧.那么多人回贴.有几个是风声会,有几个是AS和自由会的.?别没事都来这扯.奉劝一句.别真的是自己臭就罢了,还到处去臭别人.真的是.看清标题好么?这年头.啥不多.小丑咋就那么多了.!!!
作者: 浩瀚如海    时间: 2011-12-13 17:23
看了所有条例就没看到骂人挑衅人怎么处罚,PVP本来就是自愿行为,想打就打,不想打就干别的事。别人不打发喇 ...
human77 发表于 2011-12-13 15:37



   因为很少逛论坛,所以不知道你到底是同盟的人还是敌对的人,不过,你说你看了所有条例,没看到骂人挑衅,那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看的,第三条已经写的很明白了,请再看看清楚。

还有,pvp是自愿行为,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如果没有任何条款措施来限制一下的话,会产生矛盾,损伤到同盟的利益。如果你是同盟的人,我可以和你继续探讨这个问题,如果是敌对的人,那么你也可以无视这个帖子,因为这个帖子本身就对你无效。
作者: sword    时间: 2011-12-13 18:51
我说,好像除了这3个会的会员外,跟这3个会的某人是朋友的身份也可以在这里发话吧?
作者: 蜀黍    时间: 2011-12-14 00:18
呵呵 向来切磋技术为主
这个就看个人心态了
作者: 亲爱的盖盖    时间: 2011-12-14 07:47
看到这个帖子...我只能说你们越权了
作者: becket47    时间: 2011-12-14 12:50
回复 27# 蜀黍


    +1   
  
    不过经常切磋着就有人来捣乱砸场

     还好我技术菜脾气小   各路pvp人员也没怎么为难过我。。。。
作者: becket47    时间: 2011-12-14 12:56
回复 18# human77


    以前被你和空格杀过,也很气愤,不过沟通了也觉得没啥了,pvp嘛,不杀起来也没激情

     阿p和真相也是,不过现在大家都处得不错哈哈。。。。

    听说你和空格要退出ty了?     怎么说呢?pvp少了两个人物了唉。。。。

     不过你们配合是好!!
作者: 果冻C一口    时间: 2011-12-14 13:26
PVP是非多.所以,能进去的都不要JY就对了.
作者: 小龙人    时间: 2011-12-14 14:22
对于一个没有竞争的服务器来说。他正在走向灭亡而已。。。
作者: sunstar0818    时间: 2011-12-15 02:35
额。还有这么回事啊。进去杀人发泄发泄还要看工会-。-,逼我练小号嘛
作者: wezard    时间: 2011-12-15 08:56
估计将来的发展趋势,不止PVP,所有的地方都要看工会了
作者: 蜀黍    时间: 2011-12-15 09:34
回复 29# becket47


    哈哈,最近也想试试zz
有空切磋了
作者: becket47    时间: 2011-12-15 09:35
回复 35# 蜀黍


    行咧
作者: 释天    时间: 2011-12-15 11:21
说实话,这个公告挺搞笑的,罚款1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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