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天羽RO下载中心
查看: 3450|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告] 关于丢弃装备和拾获装备的处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鱿鱼 发表于 2012-2-16 00:4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后关于同类事情的处理办法,因为这事也搞到沸沸扬扬的,
大家也应该知道,所以先让大家知道日后的处理办法。

拾获装备者需归还装备,同时可以向丢弃装备者收取10%的费用。
如果拾获者不归算作侵占,查处后将强制执行,如拾获者将装备变卖将以等价的90%尝还。判断准则:交易记录中为拾获(非交易,是指在地上拾取);
所以大家在交易中一定要通过游戏中的交易框进行物品交换。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回家吃药药 发表于 2012-2-16 09:40:51 | 只看该作者
捡到东西就要赔钱么……以后地上东西都不敢捡了……
3#
minnow997 发表于 2012-2-16 10:08:1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叫做“可以向丢弃装备者支付10%的费用”?……是赔钱还是索钱?赔钱还可以自愿的?
4#
天天一加一 发表于 2012-2-16 10:48:25 | 只看该作者
有病句啊。。。应该是丢弃的人给捡到的人支付酬谢吧。。。但是像小手事件中那种拒不归还的人,应该按盗窃处理。。。
5#
APOLLO 发表于 2012-2-16 12:52: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POLLO 于 2012-2-16 16:54 编辑

我类个艹。。。编辑掉。。。以后就指望靠这10%发财了。。。
6#
浠浠 发表于 2012-2-16 12:56:15 | 只看该作者
。。。。。。。我理解有问题。。。
7#
熙熙 发表于 2012-2-16 13:09:56 | 只看该作者
顶鱿鱼....................叫你们还检东西不还     `不还就是小偷强盗,         劳民伤财,必须赔偿10% 精神损失~~
8#
sunguhao 发表于 2012-2-16 13:20:18 | 只看该作者
这回没人再喷了~捡东西就是要还的,哪儿来的那么多喷子
9#
Gensokyo 发表于 2012-2-16 13:57:20 | 只看该作者
到底最后谁捡的,既然找回来了,寻装备的帖子就结了吧。对于赞助及售后服务,应该详细协定一份条款并且置顶啊哈哈
10#
 楼主| 鱿鱼 发表于 2012-2-16 16:29:48 | 只看该作者
写错字,哈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羽论坛--最初的回忆 ( 沪ICP备14004146号-1   百度 GG

GMT+8, 2024-11-8 22:22 , Processed in 0.29545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