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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封号门” 作为酒馆的斑竹 我有必要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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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2008 发表于 2012-6-12 13:5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几天风起云涌,出来封号门事件,更引来诸多豪杰前来酱油,让酒馆顿时热闹了起来,但是因为其中不乏一些人身攻击和盲目的跟风,所以在这里需要发表一下自己的一些看法。
    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实际上发生了什么。看到有人发帖就跟,看到鱿鱼发帖就骂,我在这里不表明我自己的立场。只是从一些自己了解到的情况说一下客观想法。具体时间我就不去翻了,因为其他贴多多少少讲了一些事情,所以我大致总结一下,若干天前,一位消失不短时间的忍者(隶属之前在3F很出名的F4军团)突然上线,挂聊天8000T卖全身(总价在2wT左右)又或换1F7000T,这个也许不算违规,也许人家卖了全身装备换TB用来买血树枝放着玩,当然正常人一般不会这么做。有些略有积蓄的人当然会动心,之后忍者妹子因为我不知道的一些原因消失了好多天,我第二次看到这位忍者上线,是看到他在轮流开一个公会的两个号,据分析是在转装备。因为事不关已,就木有关注。后来突然传出封号,就感觉也许是被举报之类。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却让人蛋疼了起来。
    论坛突然出现声讨帖!除了忍者妹子自己的帖子之外,3F一位来了半年多,很是勤劳的玩家索菲亚(个人比较看好他,是个好会长),站出来说自己被封号,原因不明,而他刚好是那位忍者的好朋友,相隔不远之类,发现索菲亚也在玩3F,就把装备转借,(至今为止,索菲亚桑仍未对此做出更多解释,希望可以站出来澄清),结果被封号,因为小索经常在首都挂几个号蹲着,突然全不见了,我就认为是全部被封号了,也对此很不理解,去找鱿鱼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封掉了一个上了不到5次的小号,而里面只有论坛里面贴出来的那一整套装备。其他账号没有被封(这件事已被当事人证实)。事情到这里基本上就表述清楚了。
     说几点看法:
      挂店卖全身,这种事情我相信都懂是什么意思,之后如果出现大规模装备流动,肯定会引起GM的关注,所以忍者的做法,实为不智。做好事要静悄悄不留名。同意我这个看法的请在回复时加上  S你好帅。
      封号公告,个人觉得有点突兀,也有点过了。但是1F来的各位大侠们,其实我很想知道,如果1F有人挂店卖全身极品换TB,过后的几天装备流动了,SOSO会如何处理? 换个角度多想想,世界其实很容易和平。。同意这个看法的请在回复时加上 S你真是太帅了。
      论坛住户的反应,貌似太激动了点。发表个人看法,我觉得很值得表扬,但是如果在不了解事情具体情况之前就选择一方进行指责,貌似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但是鱿鱼禁言,这件事做的让我也觉得有点(**违**禁**被**删**除**)。
       最后举个例子:小明有个女朋友比较正,有次在外人面前说自己想劈腿,过了几天,小明突然发现他女朋友跟别的男人一起进了五星级快捷酒店(这个酒店的名字叫五星级),结果就发短信告诉女朋友要分手,结果女朋友解释说其实我们是老朋友,我送他到酒店下榻就回来。这件事情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但是小明直接跟女朋友分手是不对的。。但是从旁人和小明自己的角度来看。。。这个老朋友的理由又有多少可信度呢?嘴上不说,他们心里认为的那个关系又是什么呢?可是,是老朋友的几率也是有的,到底怎么办呢。小明和女朋友的结局到底会怎样呢。。请收看下回。。。。



       说这么多,就为了论坛和谐,游戏和谐。论坛人气,游戏人气。让喜欢3F的玩家留下来,做爱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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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熙熙 发表于 2012-6-12 14:20:28 | 只看该作者
你已经失职了好久。。。。
3#
有川绫子 发表于 2012-6-12 14:39:41 | 只看该作者
做爱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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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mincn 发表于 2012-6-12 15:02:40 | 只看该作者
事情我大致也知道一点,鱿鱼其实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口头警告一下。但是他在这里这种事上,处理带有个人情绪。个人比较同情受害者。装备是玩家自己花钱买的,所有权属于玩家,只有玩家对这个服务器很失望了,才会将装备交给他人,不管从法律上、道义上都说的过去。作为管理员鱿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凭个人想法处理事情,要服大众。如果照鱿鱼的作法,中国做官有没有贪污的,法院可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直接抓捕归案,是否合情合法?请当局者三思而后行,摸摸自己的心,大家在一起玩仙境传说,就是一种缘分,要珍惜,请不要破坏这种和谐的气氛。对于版主,这种说法,我个人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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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ilver2008 发表于 2012-6-12 15:05:36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为嘛。。。。为什么都喜欢用新号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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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mincn 发表于 2012-6-12 15:08:17 | 只看该作者
你对新人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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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dy 发表于 2012-6-12 15:58:05 | 只看该作者
S妹你好帅!!!!这不是马甲,我是谁,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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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ilver2008 发表于 2012-6-12 16:0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minmincn


    我去。。。大哥,别那么敏感行么?新人和新ID是一回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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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mincn 发表于 2012-6-12 16:32:56 | 只看该作者
8#  silver2008
请问版主,你能代表所有人吗?我只是谈了个人观点,如果你觉得我有错,你可以指出。这和新不新人没有多大关系,请你别转移话题。如果你真的理直气壮,就提供证据,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原始社会。有理走遍天下。你只是谈了你的猜想。如果事实如你所想,GM也没有权利封号没收财产,虚拟资产属于个人的。例如:房屋买给了个人,个人就可以随意出售,出租给他人。国家无权强制回收房屋。如果你连最基本的法律都不懂,我只能认为版主是一个法盲,对于版主个人,我只能深表同情,不懂法就算了,知法犯法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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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ilver2008 发表于 2012-6-12 16:38: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minmincn
既然知道我是猜想。。你们那么多人可以灌水可以换个小号随便喷?怎么我发个帖你就这么不爽?不爽就不要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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