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天羽RO下载中心
查看: 5144|回复: 3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告] 有关<风声><自由><AS><失乐园>四会的PVP守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老鬼 发表于 2011-12-13 09:03: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老鬼 于 2011-12-15 07:47 编辑

前言:

子曾经曰过:要有人,所以佛祖叫上帝造了人。

子又曰:要有电脑,所以佛祖叫上帝让人创造了电脑。

子还曰:要有网络,所以人又发明了网络。

子继续曰:要有游戏,所以GRAVITY制作了RO

子不断的曰:要有私服,于是SOSO开了天羽RO

在天羽ro的世界里,大家陆续安了家,愉快的游戏着。大家也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者脑子发热或者被外星人威胁等种种因素,成立了很多工会。而风声,自由,AS则走到了一起,建立起了牢固的,深厚的,无懈可击的。。。。。。。(此处请自行填入褒义词500个)友谊。

我们一起笑过,哭过,乐过,闹过,但是,最重要的是,我们一起战斗过!并且,很有可能在几十甚至100多年前,我们的祖辈们,一起抗击过侵略者。这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不可磨灭的。

但是,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这些矛盾会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这对我们大家来说,都是不想看到的,在90年前,子曾经不小心曰过:要有党,于是,诞生了一个令我们XXXX(此处请任意填入形容词1000个)的党派。在今天,这个党派要求我们大家,要和谐。虽然大部分时间,他的话并不那么靠谱,但是这句话,我看还是相当靠谱的。尤其对于我们这些有着深厚友谊的朋友们之间。

最近,越来越多的PVP事件,已经不断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了不让这警钟成为丧钟,我建议,在同盟工会内,由三大工会管理层联合制定颁布《同盟工会PVP守则》,当然了,这只是修订版,大家可以各抒己见,争取最快速度完成这件对现阶段的我们来说,是无比重要的事情。

同盟PVP守则

一.
原则上,pvp场地内严禁主动攻击同盟工会会员。(请同盟工会所有会员,特别是新会员,进pvp前,先按一下ALT+G,看看哪些工会是自己的同盟工会,拜托了,各位,PVP本来就是惹事生非的地方,能别去就尽量别去。)

二.
如果有人违反第一条,主动攻击了同盟工会会员,被攻击者可以截图,(有条件的可以进PVP就开着录制视频,这样更有说服力)然后严禁反击!请注意,是严禁反击,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都别觉得自己有多牛b,被人杀了很不爽,请以大局为重,以同盟为重,工会利益为重,截图以后,交给自己工会的管理层人员,由工会管理层人员去对方工会交涉!如果被攻击后进行反击,甚至去会里拉场子报复,同样受到严厉处罚。

三.
PVP场地内,请勿用言语挑衅同盟工会会员,这毕竟只是个游戏,管理层的判定也会很人性化,如果有人莫名其妙率先问候对方家人或者侮辱对方人格之类的事情,那么,恭喜你,你接下来受到的一切待遇将无人为你负责。请自己承担一切后果,并且在承担后果之后,不要期待有人能给你个说法。

四.
PVP内严禁帮助敌对工会残杀同盟!如果发现,全同盟封杀,我很能理解,各位和敌对工会之间的英雄相惜的心情,也因此可能发展成朋友。但是在PVP内,请注意自己的身份。再此我提出建议如下:

1,最好是和同盟打敌对

2,如果面子扯不下,就两不相帮,别去趟浑水了。

3,如果实在想和朋友一起玩,就别开工会号去,开个人家不认识的号去,别把工会利益牵扯进去。如果谁开着同盟工会的号去帮敌对工会的场子,那么对不起,你所做的一切,同样没人对你负责。

五.
关于惩罚:

(1)
对于初次违反第一条者,将遭到罚款的处罚,处罚金10亿,罚金将交给对方工会。屡教不改者,将被开除会籍,并且同盟其他工会也不得录用。

(2)
对于初次违反第二条者,同样将遭到罚款的待遇,处罚金5亿,罚金将交给对方工会。屡教不改者,同样将被开除会籍,同盟其他工会不得录用。

(3)
对于违反第三条者,在承受了一切该承受的后果之后,还要受到会内5亿的罚款,罚金将交给对方工会。屡教不改者,同样开除会籍。

广大同盟会友们,如果有人叫你去pvp帮忙,请先问一下,是什么情况,如果是和同盟发生的纠纷,请慎重考虑,不要轻易去帮场子,否则一样严惩不贷。

毛主席曾经曰过,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所以,一切和同盟发生的纠纷,我希望大家都能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宗旨去办,不要把一件3寸大的小事,用3尺长的心态去面对,然后发展成3米长的事件,最后造成30米长的影响。这不是我们同盟之间该做的事情。

补充:关于罚金,如果攻击方会长查明此人系敌对工会潜入内部故意扰乱同盟关系,可直接踢出工会,不必缴纳罚金。

最后,希望同盟各工会之间,能继续加强合作,加强联络,把友谊进一步深化。


                                                                                                                               2011年12月11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小鸟特工 发表于 2011-12-13 09:22:27 | 只看该作者
沙发。。。顶。。。
3#
米团 发表于 2011-12-13 09:26:14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之后我觉得老鬼你有点闹.........我不知道这个规定是针对于谁的,不过老鬼你是管理风声的,如果这里的条条都是来约束风声工会的成员,我认为你这是个好帖。但是不同的工会有着不同的管理者,你所列出的这一系列规定是否能让其他公会成员也认同还是未知的事情,另外,PVP这种地方还要带入同盟关系,似乎没必要吧?组队进去不就好了?难不成同一队伍的成员还会误伤?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你这个帖子里有一些 三家联手独大PVP的意思,我觉得PVP即为玩家间切磋的地方,即使被杀也是因为技不如人,无所谓同盟与否。
仅代表个人观点,可以无视。
4#
风声工会宣传使 发表于 2011-12-13 09:57:10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之后我觉得老鬼你有点闹.........我不知道这个规定是针对于谁的,不过老鬼你是管理风声的,如果这里的条 ...
米团 发表于 2011-12-13 09:26



   这贴也可适用于其他同盟工会  

只是老鬼他出了一个初稿意见而已
5#
雨落星辰 发表于 2011-12-13 10:26:5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同盟之间想要切磋 事先声明即可 我们只是 希望不要出什么误会
6#
浠浠 发表于 2011-12-13 10:38:18 | 只看该作者
同盟之间,如果说是纯粹的PVP,切磋无可厚非。就怕由此产生的一些矛盾,从而是矛盾愈发激烈化。。。

总之。PVP是个是非地。。
7#
littlefox 发表于 2011-12-13 10:42:44 | 只看该作者
要切磋,就找好切磋的人,去个没人的PVP区域切磋去;即便有人来,很少有手贱的不说话上来就杀人的吧?如果实在谈不开,登出再找个地方就是。老鬼说的好,一个巴掌拍不响,有些人进PVP本身动机不纯,矛盾自然会油然而生。
8#
浩瀚如海 发表于 2011-12-13 10:51:29 | 只看该作者
这本身就是修订版,大家可以自己谈谈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一起把这个守则加以改进和完善。

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同盟之间的和谐,不要因为一些个人因素影响到工会利益。

举个例子吧,A在pvp聊天,B进去想和他开玩笑的,把他杀了,但是A不认为这是玩笑,于是就报复了,B也叫人来帮忙,于是就这样矛盾产生了。

最主要的是最后这段话:
一切和同盟发生的纠纷,我希望大家都能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宗旨去办,不要把一件3寸大的小事,用3尺长的心态去面对,然后发展成3米长的事件,最后造成30米长的影响。这不是我们同盟之间该做的事情。
9#
浩瀚如海 发表于 2011-12-13 11:16:27 | 只看该作者
有人提出,如果不小心点错了,误杀了怎么办。

我的看法是,如果不小心误杀,那么马上当场道歉,并且对方接受道歉,这事也就过去了,大不了让你杀2次杀回来就是了。此事要注意的是,尽量避免口水战的发生,被误杀的人不要就牛b烘烘的直接开骂,人家本来也不是故意的,不小心失手,道个歉,给个台阶下也就行了。不要把事情又弄的不可收拾,没意思的。

其实很多事情都是这些小误会造成的,大家退一步海阔天空,说不定就成为好朋友了。
10#
风声工会宣传使 发表于 2011-12-13 11:26:27 | 只看该作者
创造和谐天羽
是我们的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羽论坛--最初的回忆 ( 沪ICP备14004146号-1   百度 GG

GMT+8, 2024-9-20 21:31 , Processed in 0.172340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