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天羽RO下载中心
楼主: sword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技术] 关于MVP和NOMVP的问题

[复制链接]
21#
becket47 发表于 2011-12-12 10:39: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bulebells


    支持你的见解
22#
pannilei1 发表于 2011-12-12 11:36:10 | 只看该作者
感觉 楼主有点儿 较真儿了。  MVP 和NOMVP 本身 主要是从平衡角度考虑的, 既然神鞋不影响平衡,哪从平衡角度出发,是无所谓的。
神鞋这种早期神器,效果很弱了,虽然定位是神器,10年前得神器放在今天还成为神器 只是个历史原因了,就算让他发扬光大,增加点儿利用率吧。

首先声明 我没神鞋,也不PVP
23#
tony52525 发表于 2011-12-12 13:36:23 | 只看该作者
神器的含义有很多种,不是只按照官方定义来的,如果效果被削弱的神器因GF的定义而把它判定为TY的神器,那如果大家希望神靴在这F也称为神器,那就把原来效果改回来把,不要一味的因为有人用了效果好,又没办法抵制就想让SOSO修改
24#
 楼主| sword 发表于 2011-12-12 14:42:12 | 只看该作者
我发现,很多人都在往效果这方面出发,而不是从原则方面出发,如果某张boss卡的效果很差,就代表着那张卡可以进入nomvp吗?答案是不允许。这就是原则,不是因为它的效果而去评价,而是从它的“身份”!规矩就是规矩!你能去破坏它?
25#
tony52525 发表于 2011-12-12 15:03: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4# sword


    这位哥哥,首都分了MVP和NOMVP其实是区分了使用BOSS卡城池和不能使用BOSS卡城池,这就是TY的GVG格局,SOSO也是因为当时人性化,才在NOMVP取消了部分高端装备的进出,如果你要咬文嚼字,那请问神器的范畴是多少?而且又是谁定性GF的神器在这F肯定就是神器了?如果有的话女神项链应该也算吧?同一版本推出的,理论上也不能带,卡号之角从第一个RO私服推出就被强加为私服界的神器、尼罗玫瑰也是海利温神器之一
26#
 楼主| sword 发表于 2011-12-12 15:36:23 | 只看该作者
可能是我不了解ro的历史,我也不算骨灰玩家,为什么知道它是ty的神器,是我在天羽商城,神器的选项中看到有它的名字。
27#
AVSUN 发表于 2011-12-12 15:4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sword


    重效果!是的!天朝太多东西重表面重名称,而不重效果,脱离实际。
28#
累格 发表于 2011-12-12 16:22:03 | 只看该作者
说句实话,我是没有这双鞋子,我不知道楼主是基于什么原因去阐述这一件神器的问题。我只能说,如果楼主觉得因为这是一件神器,是因为神器这个字眼来觉得它不应该进nomvp的话,那我只能说,我从来都不觉得它是一件什么神器,但是,如果你是因为没有这双鞋子,而觉得不公平的话,那你可以去想办法去拥有这双鞋子,你真的想说神器的话,UBEB在NOMVP,何尝不是神卡呢?如果因为你,或者某几位玩家的说法,就觉得这双鞋子不能进nomvp的话,那你是否又能以原价去回收那些因为这么一个改动,而遭受损失的玩家呢?你究竟是以你得原则,还是你得利益去判断这件所谓的神器?那其实直接把这件你所谓的神器,把它在商城的位置,挪动到防具这么一个选项,而不是神器这么一个选项不就可以了?也许你会说,这是掩耳盗铃。那你所谓的原则,何尝不是欲盖弥彰呢?
29#
 楼主| sword 发表于 2011-12-12 17:11:28 | 只看该作者
哎哎,有些话是从你所出,我,没说。我的主题,意图,很简单,就是既然神器包括3个,进就一起进,不可以进就全部不要进。多简单,这个意思大家都懂吧?我相信so也会明白
30#
becket47 发表于 2011-12-12 17:54:10 | 只看该作者
汗 其实没必要过多争论了   nomvp这么多人用神鞋   让soso改回来不让进nomvp肯定要造成大面积神鞋的回收  
  这个是不现实的     大家也只是反映下自己的意见罢了 至于神鞋  顺其自然吧   有它没它一样玩   只是个人觉得它叫神器却出现在nomvp略有不妥  仅此而已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羽论坛--最初的回忆 ( 沪ICP备14004146号-1   百度 GG

GMT+8, 2024-12-24 04:12 , Processed in 0.23878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